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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鲁南人才网 发布时间:2004-10-12 22:02:34

枣人字[200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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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事局、政府法制办公室,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省直驻枣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99号文件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号)、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的通知》(鲁人办发[2004]34号)精神,以及省人事厅、省法制办《关于组织全省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的通知》(鲁人办发[2004]79号)精神,决定组织全市公务员参加全省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 考试形式与时间
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组织的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2004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三、 考试的组织
市直部门公务员的考试,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要求集中地点,严格监考,独立完成,考试阅卷由各部门负责;
省政府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根据省要求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统一考试。各区(市)公务员的考试,由各区(市)人事局和法制办统一组织实施。因故没有参加统一考试的人员要进行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四、试卷领取
市直各部门(单位)与省直驻枣单位于6月24日到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科(地址: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3317217)报本部门应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试卷。各区(市)人事局于6月23日到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科领取考试样卷,自行印制考卷。
五、 有关要求
组织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知识的培训与考试,是认真贯彻实施好行政许可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参加市政府法制局培训人员的骨干作用,组织公务员开展学习,安排专门时间进行考前复习,确保考试质量。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和考试的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连同考试成绩务于7月1日前报市人事局和市政府法制局。
附件:区(市)、市直部门行政许可法考试情况登记表
                                                        二00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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