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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考函[2005]39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5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0月15日、16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5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6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执行。 三、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1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所在单位出具的资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各地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库及《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七、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八、各地要按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 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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