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才服务
工作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提高人才服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争得社会对人才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吸纳社会各界对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经市人事局同意,拟于4月中旬集中组织一次人才服务工作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暂定于4月中旬,时间半天(9:00—11: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市中区光明广场,沿光明路。
二、 活动方式
按市、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分为7个宣传展位,每个展位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宣传方式为散发宣传资料(播放录音或录象)、面对面的政策咨询、现场办理业务等。
三、 准备工作
各区(市)接通知后,请结合各自工作特色准备宣传资料(光盘或磁带,电脑、VCD等设备)和宣传条幅;确定和培训宣传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准备解答群众可能提出的问题。桌椅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提供。
本次宣传活动是全市人才服务工作座谈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望各区(市)要积极组织,认真筹备,按时参加,确保人才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