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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枣庄峄城区公开招聘50名农村小学教师简章

10782014-12-19 17:24

    来源: 枣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选拔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小学师资结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峄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12月27日至1996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之间;

    (五)不限户籍,面向全国招聘;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12月27日前取得。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托管(管理)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所需的各种证明需在备注栏注明,并在网上资格审查前将信函或证明交峄城区教育局政工股审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2月27日为截止日期。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12月27日11:00—30日16:00。

    报名网址:www.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ycqrsj.gov.cn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ycqedu.com(峄城区教育局网站)

     


     

招考公告最近信息

为选拔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小学师资结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峄城区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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